北京东方海华玻璃有限公司,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号院7号楼2A177,法定代表人为许鹏飞。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玻璃制品、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机械设备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工艺品;产品设计;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;经济信息咨询;货物进出口;代理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劳务服务。
主营产品或服务: 批发业、多层镀膜、钢化玻璃制品、夹胶板、玻璃制品的深加工、Lowe钢化玻璃
基本信息
- 公司名称:北京东方海华玻璃有限公司
- 统一社会代码:91110106061297362P
- 企业性质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- 法人代表:许鹏飞
- 组织机构代码:06129736-2
- 工商注册号:110106015565914
- 登记机关: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
- 营业期限:2013-01-18 至 2033-01-17
- 成立时间:2013-01-18
- 核准日期:2023-03-28
- 员工人数:小于51人
- 参保人数:1
- 相关行业:批发业
- 经营范围:销售玻璃制品、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机械设备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工艺品;产品设计;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;经济信息咨询;货物进出口;代理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劳务服务。(领取本执照后,应到区商务委备案。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